(一)陽高縣公安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室。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綜合協調機關、直屬機構、派出機構業務工作。擬訂機關內部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公安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信息、保密工作。負責人:劉孝華;電話:6690110。
2、情報指揮中心。牽頭推進縣公安局情報、指揮、行動一體化運行機制建設和長效運行。掌握全縣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和綜合處理影響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敵情社情動態、突發事件、重大案件等情報信息。協助局領導指揮、處置各類重大突發案事件。負責統籌協調重大安保維穩和等級勤務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實戰指揮、綜合情報信息等相關平臺的工作。負責縣公安局接處警服務平臺的工作。指導、協調社會服務聯合行動和跨縣域警務合作;負責對接協調鐵路公安機關、民航公安機關等部門指揮中心。負責公安機關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有關重大課題、重要決策的研究,研判分析形勢并提出防控風險和打擊犯罪的對策建議。負責縣公安局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寧永宏;電話:6690110。
3、政工室。承擔本部門本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干部人事、教育訓練和宣傳文化等工作。負責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的干部管理、工資等工作。負責提出協管干部的任免、交流意見。申報縣公安局民警警銜、警察證等事宜。協助上級公安機關開展警務技術任職資格評定工作。負責縣公安局輔警工作。擬訂縣公安局教育訓練工作規劃。指導、監督并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民警、輔警訓練工作。組織、指導并實施縣公安局民警、輔警心理健康工作、人才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縣公安局考核工作。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愛警暖警工作。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新聞宣傳、新聞信息發布、新媒體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縣公安局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縣公安局隊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設和表彰獎勵、撫恤優待、典型選樹等工作。負責縣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黨群工作以及紀律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各黨支部政治督察工作。承擔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求相關工作。負責人:劉虎;電話:6690110。
4、警務保障室。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財務管理、裝備建設、應急保障、資產管理、涉案財物管理、政府采購、公務用車管理和基本建設等。負責縣公安局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縣公安局被裝管理及公務用槍(彈藥)申購、儲備等工作。監督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胡春雁;電話:6690110。
5、督察審計大隊。負責縣公安局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縣公安局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受理對縣公安局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問題的舉報投訴和群眾信訪工作。負責縣公安局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工作。擬訂全縣公安機關加強內部審計監督的有關制度并組織落實。負責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的審計工作。負責人:王力;電話:6780110。
6、政治安全保衛大隊。掌握全縣涉及影響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擬訂工作對策。負責全縣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案件和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縣內活動的管理工作。開展政治安全保衛工作社會化、職業化建設。全面掌握全縣涉及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的動態,并進行分析研判,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預防、處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反邪教宣傳警示教育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和專項工作。負責人:楊義;電話:6690110。
7、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全縣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人:崔杰;電話:6690110。
8、治安管理大隊。負責縣公安局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縣公安局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實有人口、民用槍支彈藥、管制器具、娛樂場所、特種行業、警用器械和防火工作。負責全縣寄遞物流行業的治安管理工作和打擊寄遞物流渠道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對全縣劇毒、放射性、爆炸危險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指導縣公安局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公共交通和內河流域治安保衛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和諧警民關系建設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在陽活動期間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負責人:劉桂軍;電話:6690110。
9、刑事偵查大隊。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偵辦有組織犯罪案件和跨區域重大刑事案件。負責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擬訂縣公安局刑事技術工作和警犬技術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現場勘查和檢驗鑒定工作,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人:吳利國;電話:6650110。
10、巡特警大隊。綜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爭的情況,掌握全縣涉恐活動特點和動向,及時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對恐怖組織、案件的偵察、調查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種恐怖犯罪活動。推動反恐怖斗爭的群眾性基礎防范和宣傳工作。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參與處置暴亂、騷亂、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事件,依法實施現場管制和強制措施,承擔攻堅、突擊任務。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負責做好我縣進京通道的安全查控工作,確保進京人員、車輛和物品的絕對安全。負責人:安振波;電話:6623178。
11、環境資源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生態環境、森林草原、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動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開展對生態環境、森林草原、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行政監管、聯動執法和區域性食品藥品、環境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人:王春;電話:6690110。
12、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擬訂全縣網絡信息安全保護政策。實施全縣公共信息網絡安全保護、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案件查處、電子數據勘驗取證分析,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呈報實施互聯網技術偵察措施。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和網絡可信身份管理工作。落實科技強警、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規劃。開展公安機關大數據智能化建設應用工作。指導安全技術防范工作。開展數據資源融合和應用、電子政務服務、大數據技術和視頻圖像技術導偵、移動警務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對外信息共享管理。監督管理縣公安局網絡和數據安全工作。負責縣公安局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公安通信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公安通信保障任務,負責縣公安局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縣公安局的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警用航空器運行、安全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民用無人機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王坤;電話:6626110。
13、交通管理大隊。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縣內道路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縣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和責任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和重大活動道路交通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機動車(不含拖拉機)登記、電動自行車登記、機動車免檢合格標志的核發和摩托車駕駛員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參與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規劃、設計、建設、驗收工作。參與重大會議、大型活動、重要節日及警衛任務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管理工作。負責人:張明永;電話:6650026。
14、法制大隊。承擔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縣公安局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縣公安局普法工作。辦理公安機關聽證、行政應訴、國家賠償、刑事復議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相關配合工作。監督管理縣公安局受立案工作,承擔縣公安局案件審核、辦案區及案卷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公安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政務服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負責人:姚平;電話:6690110。
15、禁毒大隊。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組織開展全縣毒情監測和禁毒情報分析研判,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全縣毒品、制毒物品、妨害興奮劑管理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開展全縣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開展禁種、鏟毒工作。承擔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承擔對易制毒化學品、非列管可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開展吸毒人員的戒吸、幫教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李騰;電話:6690110。
16、出入境大隊。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授權和委托,承擔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承辦受理簽發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證件,組織開展外國人來陽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負責港澳臺居民入出境和停留居留事務的管理。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人:徐振東;電話:6786110。
(二)陽高縣公安局派出機構
陽高縣公安局有下列派出機構,其職能是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職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范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并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1、龍泉派出所:地址:龍泉鎮環北路30號;所長:周光武;電話:6710110。
2、長城派出所:地址:長城鄉政府;所長:徐俊東;電話:6762110。
3、羅文皂派出所:地址:羅文皂鎮政府;所長:李燕軍;電話:6718110。
4、獅子屯派出所:地址:獅子屯鄉政府;所長:范志成;電話:6733110。
5、下深井派出所:地址:下深井鄉政府;負責人:張雁首;電話:6723110。
6、古城派出所:地址:古城鎮政府;負責人:馬國雯;電話:6781110。
7、王官屯派出所:地址:王官屯鎮政府;所長:董化棟;電話:6719110。
8、東小村派出所:地址:東小村鎮政府;負責人:曹飛;電話:6766110。
9、友宰派出所:地址:友宰鎮政府;所長:董書才;電話:6761110。
10、鰲石派出所:地址:鰲石鄉政府;負責人:李偉;電話:6782110。
11、大白登派出所:地址:大白登鎮政府;所長:馬飛;電話:6721110。
12、園區派出所:地址:陽高縣龍泉工業園區管委會;所長:白仲宇;電話:6690110。
13、森林派出所:地址:縣公安局;所長:王東宇;電話:6690110。
(三)陽高縣公安局直屬機構
陽高縣公安局有下列直屬機構:
1、監所管理中心:地址:龍泉鎮八里村;所長:李世貴;電話:6628638。
職責:擬訂監所管理工作制度并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監督陽高縣看守所、陽高縣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掌握監所羈押情況,檢查、指導監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導落實醫療監區衛生專業化建設和規范管理工作。負責羈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行為人,以及被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判處驅逐出境或者被依法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行為人進行拘留,并開展法制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