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陽高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可以申請陽高縣人民政府或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陽高縣轅門街0666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352-6623603
郵政編碼:038100
二、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
2.郵政寄送。申請人通過郵政EMS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收件人: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
收件地址:大同市陽高縣轅門街0666號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038100
聯系電話:0352-6623603
三、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填寫《陽高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復制有效)提出申請。
《申請表》可在陽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和身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為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一事一申請”,《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細提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申請人當面提出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五、信息處理費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為了有效調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行政機關可以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應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
六、申請處理
陽高縣審計局辦公室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予以登記受理;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縣審計局辦公室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七、辦理期限
縣審計局辦公室收到《陽高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將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八、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監督電話:0352-6623791
通信地址:大同市陽高縣轅門街0666號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郵政編碼:0381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